在中國遊戲近20年曆史中,來自韓國的《傳奇》端遊(全稱《熱血傳奇》)被中國第一批玩家奉為永恒經典,成為一代人的情懷。其當年曾創下這樣的紀錄: 在中國網民隻有6000萬的2002年11月,《傳奇》玩家同時在線人數65萬,注冊賬號達7000萬。
玩家的追捧帶來了巨大的利潤與市場潛力,也令該遊戲的中國總運營商“盛大遊戲”名利雙收。不過《傳奇》在火爆的背後,也官司纏身:從收入分配到著作權,糾纏了16年的跨國戀至今還未落幕。而隨著新上線《傳奇世界》手遊的爆款,一場新的法律訴訟與糾紛再度上演。
6月20日,作為《傳奇》遊戲一脈——《傳奇世界》手遊,因開發合同法律糾紛,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如期開庭。
那麽,這款遊戲在開發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麽?為何會涉及版權?其開發背後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故事?帶著疑問,本報記者進行了深入了解。
遭遇卸磨殺驢?
《傳奇世界》端遊始於盛大遊戲,是在其當年運營的《傳奇》遊戲基礎上開發而來。智能手機的普及為手機遊戲帶來井噴式發展。很多經典的PC端遊向手遊發展,在此基礎上,《傳奇世界》手遊醞釀問世。這又是一款火爆的遊戲。
相關業內人士透露,自2017年1月18日在騰訊上線後,《傳奇世界》手遊便成為玩家追捧的對象,高峰時期單日現金流量900萬元左右,月現金流量達億元以上。來自微信遊戲頁麵顯示,目前該遊戲位居微信角色遊戲前五,用戶已超63萬。
作為此款遊戲的聯合開發商,深圳市椰子互娛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椰子互娛)卻滿腹委屈。據椰子互娛透露,該公司在遊戲上線前的一個月,即2016年11月17日,收到了開發合作方盛大遊戲旗下子公司——盛績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績公司)的律師解約函。
“此舉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因此,椰子互娛向盛績公司表達了抗議與譴責。”椰子互娛律師韓進文表示。盛績公司以椰子互娛不具備開發實力、拖延遊戲上線日期為由,提出解約。同時,要求降低椰子互娛對該遊戲的利潤分成,從12.5%左右降至5%。
2016年12月6日,雙方談判不成,盛績公司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主張解除與椰子互娛的《合作協議》,並要求椰子互娛賠償損失2000萬元。
那麽,名義上是騰訊與盛大遊戲聯手打造的《傳奇世界》手遊,為何名不見經傳的椰子互娛成了聯合開發商,還被盛大遊戲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事情始於2015年,椰子互娛擁有的內測版《屠龍在手OL》手遊,被盛績公司相中,認為該遊戲在場景、人物、美工等構思上,非常適合作為《傳奇世界》手遊開發的基礎版本。於是雙方一拍即合,2015年5月27日,盛績公司與椰子互娛正式簽署了《傳奇世界》手遊的《合作開發與運營協議》。
據椰子互娛提供的材料顯示,雙方協議約定,盛績公司以IP方(遊戲著作權方)授權椰子互娛作為此款手遊內容開發執行方,在遊戲開發期間的一切人員成本及支出,由椰子互娛承擔。遊戲開發完成後,通過盛大平台進行上線發行,雙方就國內遊戲總收入按7:3比例分成,椰子互娛為30%。
一切都很順利,直至2015年12月,此款遊戲引起騰訊關注。騰訊向盛大遊戲發出邀約,此款遊戲完成後,可在包括微信、官網遊戲等在內的騰訊手機端進行上線發行。
同年12月底,椰子互娛20位開發人員,從深圳進駐盛大遊戲上海總部,以迎接騰訊對《傳奇世界》手遊開發的考察。半年後的2016年6月,因急於發行,為方便溝通,椰子互娛與盛大遊戲一起被邀請進入深圳騰訊辦公。
而在此前的2016年3月,盛大遊戲以其下屬子公司天津遊吉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與騰訊簽訂《傳奇世界移動遊戲騰訊獨家代理協議》,騰訊獲得遊戲總收入55%的分成,意味著盛大遊戲與椰子互娛兩家隻拿45%。
“他們是在沒有通知椰子互娛的情況下進行的簽約。”椰子互娛董事長喻葉向企業觀察報記者透露,在此簽約之前,作為聯合開發商,椰子互娛曾要求與騰訊簽署三方協議,但遭盛大拒絕。
2016年3月30日,盛績公司與椰子互娛簽署補充協議,約定新的分成比例,椰子互娛從當初約定的30%收入降至12.5%左右。對於這一改變,喻葉表示,由於盛大在中國遊戲業的強勢地位,不得不“被迫接受”。
截至2016年10月,在遊戲內測已接近上線要求時,盛大遊戲關閉了椰子互娛開發人員接入騰訊TPAD平台的接口,椰子互娛員工失去了繼續工作的條件。隨後,雙方於11月開啟新一輪焦灼談判,盛績公司提出將椰子互娛分成比例從12.5%降至5%,遭到椰子互娛拒絕。
雙方談判破裂。同年11月17日,盛績公司以“椰子互娛開發能力欠缺,延遲交付遊戲”為由,將解約律師函送達椰子互娛,再次遭到回拒。12月6日,盛績公司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主張解除雙方《合作協議》,並要求椰子互娛賠償損失2000萬元。2016年6月20日,盛績公司律師在庭審中主張盛績公司根據《合同法》410條對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權”。
“基於對證據的分析,整個合作過程中根本不存在導致解約的情形。”對此,椰子互娛律師韓進文向企業觀察報表示,椰子互娛完成了盛績公司分配的開發工作,而且這款遊戲也早已經順利上線。
盛大的寬宏大量?
盛大遊戲於2001年代理韓國遊戲《傳奇》(亦稱《熱血傳奇》)而一舉成名,被稱為中國遊戲業的奠基者,創造了一個遊戲時代。在《傳奇》基礎上,盛大遊戲2003年開發的《傳奇世界》成為中國第一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己運營的網絡遊戲,為中國遊戲業的開發、運營、市場開拓等,製定了最初始的標準。彼時,騰訊、網易遊戲還未問世。
在17年發展曆程中,盛大遊戲曾占據中國遊戲業的半壁江山。2004年,盛大開啟了中國遊戲的免費商業模式。從充點卡買時間,到不限時間向道具收費,盛大被稱為中國遊戲業的黃埔軍校。
來自盛大遊戲控股方世紀華通公開數據顯示,盛大遊戲2016年營收38.6億元,淨利潤16.2億元,同比2015年增長111.3%。而曆經17年後,《傳奇》係列遊戲仍為盛大遊戲收入貢獻50%左右,與非傳奇係列平分秋色,占比1:1。盛大遊戲公關總監趙繼文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表示。
那麽,這位中國遊戲業老牌的領軍企業——盛大遊戲為何在合作長達一年半後突然提出解約,是否有“卸磨殺驢”的嫌疑?
據悉,盛績公司以三點作為主要解約依據:一是,椰子互娛隻交付涉案遊戲的“安卓版本”,未交付合同約定中的ioses和windows phones版本;二是,椰子互娛涉案遊戲31位開發人員離職,現在隻剩10人,導致溝通不暢,遊戲開發嚴重滯後,違背了合同約定“保證開發人員的穩定性,不得發生變更”;三是,椰子互娛交付的遊戲版本不符合驗收標準,而導致開發計劃多次延遲,而合同約定了“椰子互娛提供的遊戲版本若兩次驗收未通過,盛大可行使隨時解除權”。
盛大遊戲律師張玲娜在庭審中主張了以上三點請求解除合同。此外,盛大遊戲還主張,即使不考慮以上三點,盛大遊戲也可以基於《合同法》410條的“任意解除權”單方解除合同。
“椰子的開發能力和品牌力達不到我們的要求,後期在聯合開發過程中,交付的遊戲版本一直不符合我們的要求。”盛大遊戲公關總監趙繼文向企業觀察報記者透露,“涉案遊戲出現的問題一直沒法修複和改進,讓人很頭疼”。
既然如此,盛績公司與椰子互娛為何持續合作了長達一年半時間,才提出解約?既然不認可椰子互娛的工作,為何2015年底還讓對方遊戲開發人員進駐盛大遊戲上海總部,並於2016年3月與椰子互娛簽署補充協議?椰子互娛為何與盛大一起進入騰訊辦公?一係列問號,都是在等待解開的謎。
“所謂合作一年半時間不準,時間不是這樣算的。”對此趙繼文表示,2015年5月至12月是良好的合作關係,就像蜜月期,雖然知道對方開發不出手遊,但沒到撕破臉皮、解約的程度;2015年底至2016年3月,本著大家往好的方向走的意願,雙方再度進行磨合,這更能體現盛大的寬宏大量;2016年3月至提出解約,這是一個正常的溝通、交流期,雙方實在達不成協議,隻能解約。
“椰子團隊應該從深圳來上海盛大總部辦公。這是一個慣例,如果有聯合開發的約定,肯定要在盛大這裏辦公,因為在一起溝通各方麵都方便。”趙繼文坦言,2016年3月雙方簽署了補充協議,大家也是想好商好量,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椰子將官司打到底?
對此,椰子互娛律師韓進文表示,椰子2015年6月8日向盛大遊戲交付的alpha版本就是安卓、ioses和windows phones三個版本的綜合體,隻需更換一個SDK插件就可在各個平台上使用。
“所謂‘遊戲開發人員離職,導致遊戲開發嚴重滯後’更不成立。”韓進文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因為原被告雙方決定對遊戲美術采取外包,椰子互娛撤掉了10位美術員工;個別員工有離職情況,椰子互娛也立即補充了開發人員,最核心的員工一直在職,並未對涉案遊戲開發和上線產生影響。因為在盛大遊戲總部辦公,盛大遊戲對此是明知的,也沒提出任何異議。
除此之外,椰子互娛交付的遊戲版本,是否符合驗收標準?
“從2016年1月的V0.11版本,到2016年10月的V0.18版本,版本更替本身就意味著先前版本的驗收通過。”韓進文表示。
韓進文坦言,合同履行是一個動態過程,開發遊戲是個巨大工程,雙方不斷根據開發進度對開發任務進行微調,開發工程師之間沒有一個正式的驗收程序,都以實際行為驗收,直接進入下一個版本開發。
“盛大遊戲在合作過程中,多次通過郵件認可遊戲的開發工作。在對外宣傳中也一直說遊戲是由盛大遊戲和椰子遊戲聯合開發”,他表示,遊戲開發過程中存在BUG是很正常的,雙方開發工作都會導致BUG的產生,但證據中顯示的BUG基本上都進行了及時修複。
根據椰子互娛提供的材料顯示,2016年7月13日,椰子互娛將親測版本客戶端提交給騰訊進行運營;一直到2016年7月份,對外宣傳還是該遊戲由盛大與椰子聯合開發。
“對方如果不認可椰子互娛的開發工作,為何還要在2016年3月提出簽訂補充協議?”椰子互娛董事長喻葉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提出質疑,補充協議把椰子互娛遊戲分成從30%降至12.5%左右的同時,提出了雙方共同開發此款手遊。
“共同開發涉案遊戲是盛大強勢介入造成的。由於騰訊的加入,我們被迫同意了降低分成比例,但分成比例至少可以說明對椰子互娛已完成的工作認可和騰訊將要分配給我們的工作。”喻葉透露。
喻葉表示:“在2015年12月椰子互娛20位開發人員進駐盛大遊戲時,對方就根據1:1比例配備了與椰子同等數量的開發人員,開始分工合作,時常詢問每個遊戲原代碼代表的意義。這就相當於研究我們開發完成的遊戲,因為2015年底整個手遊開發的基礎版本與框架都已完成,隻是還需要精雕細琢的打磨。”
根據椰子互娛提供的材料,2016年的6月1日,椰子互娛與盛大遊戲同時以遊戲開發商身份,被邀請進駐騰訊辦公。在2016年5月底前,椰子互娛一直在根據盛大和騰訊的要求,對《傳奇世界》手遊進行完善與修改。椰子完成了分配的工作。2016年10月之後是因為盛大遊戲關閉係統權限,導致椰子互娛無法繼續工作。
2016年6月,《傳奇》著作權人韓國娛美德娛樂有限公司致函騰訊表示,《傳奇世界》客戶端遊戲改編自《傳奇》遊戲,娛美德並未同意盛大遊戲將《傳奇世界》改編為手遊,盛績並不具有授權開發《傳奇世界》手遊的權利。
“得知此事,騰訊延遲了《傳奇世界》手遊上線日期。與椰子互娛無關。”喻葉表示。
“從2015年的5月一直做到2016年的10月,椰子互娛出錢、出人,一年半時間辛苦地加班加點,遊戲完成上線了,最後一步步地給我們降利潤分成、關權限,最後直接解約出局,還讓我們賠錢2000萬。”喻葉如是表示。
“這個官司我要打到底,為小公司與大公司合作所遭到的不公正待遇討個說法,也想用我的經曆為遊戲業所有被大公司欺負的小公司提供一個鏡鑒和維權路徑!”喻葉表示,為完成盛績公司交辦的合同義務,椰子互娛共花費了幾千萬的成本。從接到盛績公司起訴函開始,椰子亦開始反訴盛大,要求獲得遊戲上線後截至4月30日的收入分成8000萬元左右。
從2017年1月18日第一次開庭,到3月18日證據交換,4月17日和6月20日的庭審,半年時間內椰子互娛提交相關證據達7000多頁,包括工作中的雙方往來郵件、遊戲版本及其他材料。
椰子互娛合理出局是否合理?
盛績公司主張的椰子互娛違約的三個理由是否成立,顯然需要法院認真分析海量證據後才能判斷。但盛績公司以《合同法》410條“任意解除權”,作為與椰子互娛解約的法律依據是否合理?這一行為,對整個行業來說,具有重大意義。對此,記者也采訪了各方人士。
“一開始有時間表的要約,通過事實行為各自認可了這種變化。”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主任武宗章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原告以事實行為接受了被告的交付行為,交付東西如果覺得不合格,應及時告知對方,不能等到遊戲上線了才說不合格。
根據《合同法》410條“任意解除權”:委托方可以隨時沒有任何原因地解除合作關係,適用於人身屬性很強的委托合作關係,例如委托律師打官司、買賣房產經紀人等這種。
“在公司與公司的商業交易行為中,不該隨意地利用《合同法》410條,任意解除雙方合作。”武宗章向企業觀察報記者透露,在盛大與椰子雙方互負權利和義務的遊戲合作開發與運營中,盛大作為IP方與CP方(內容商)椰子不該是《合同法》410條所指的委托合同。
作為CP方的椰子互娛,自擔了從開發到美術、勞動人力、程序策劃等所有一切成本和開銷,投入了巨大時間和資金成本,如果適用《合同法》410條,椰子互娛將一切化為烏有,這顯然是不公平的。韓進文表示,長此以往,商業活動中將很可能出現誠信嚴重缺失的風險。
“按此奇葩推論,不僅是盛大遊戲,意味著騰訊、網易等大的IP方可以委托N家小的CP方進行開發,隻要有一家CP方開發出爆款,在獲取巨大利益時,就可以無理由、隨時一腳踢開對方,及其他同時開發的CP方。”相關業內人士舉例表示, IP方可以不需要任何投入,等一棵樹的果子熟了之後,丟掉爛的,把好的挑走之後還不付費。
在整個遊戲行業,開發出爆款遊戲的幾率為萬分之一。這對於開發出爆款的CP方而,將是一個沉重打擊。業內資深遊戲人、北京競技時代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李金龍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將造成商業中的誠信缺失與欺騙,對於勵誌做精品遊戲的內容商完全沒有利益保障,削弱了小CP方的積極性,對整個行業生態及發展極為不利。
如果這件事情作為代表案例的話,國內的小遊戲公司基本上是任人宰割了。李金龍說,強勢的大公司如果利用《合同法》中界定不是特別清楚的條款,來壓榨、欺壓中小型創業公司,對整個行業生態是一個很大的傷害,也違背了李克強總理提倡的“雙創”大環境。
武宗章表示,在盛大與椰子的協議中,合同用了一些比較苛刻的條款約束了椰子互娛,比如開發人員名字限定在合同內,每個開發人員離職還要通知盛大遊戲。在以結果為導向的商業合作裏,實屬少見。
業內資深人士也提醒小公司,要警惕一些行業大企業,以不對等的市場地位,瞄準小公司急於成功、與大公司合作的心理,以合法、合理的法律外衣,給對方製造了一個個商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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