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的攻略隻列出選項,不帶劇情,不劇透。可是全粘貼過來超過問問回答允許的字數了,還是給出網站鏈接吧: %E6%B8%B8%E6%88%8F%E4%BB%8B%E7%BB%8D%E5%92%8C%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5%85%A8%E7%AB%A0%E8%8A%82%E6%94%BB%E7%95%A5/%E9%80%86%E8%BD%AC%E8%A3%81%E5%88%A41-%E6%97%A0%E5%89%A7%E9%80%8F%E6%94%BB%E7%95%A5/
誰有逆轉裁判:複蘇的逆轉的全攻略?????
《複蘇的逆轉》第五話 複蘇的逆轉 完全對白劇情攻略:
一至四話功略和GBA逆轉1的沒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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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逆轉裁判1》攻略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裏,那張圖片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於逮捕理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後從真宵那裏會扔來紙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麽會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麽說的。是我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蕩的女人證詞,怎麽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麽!梅世並不放蕩,而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蕩……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後法庭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句。一番爭辯後,從檢察官那裏得到了新的解剖記錄,然後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後她也作出了一番證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梅世目擊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後,主角還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鍾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鍾報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聽見也不奇怪。
然後主角選擇回答:時鍾應該不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裏麵沒有機械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鍾,證實了那裏麵確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裏麵的機械裝置是否在事發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麵也看到過同樣的時鍾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鍾作為證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製作的,在商店裏是看不到的。
這時梅世發怒了。法官讓主角來說明一下為什麽她會知道那是時鍾。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角就以發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女證人在竊聽事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時鍾”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準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幹的吧?為什麽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麽主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隻能答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言。
起初主角並沒有找到什麽破綻。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後一個問題。
這幾個選擇分別是從不同角度來拆穿服務生,使他隻能老實交代真相。原來是檢察官不讓他把這些說出來的。辦理住宿手續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個男人,而且在9點送咖啡去客房的時候,並沒有看到那個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應該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為檢察官隱瞞了那個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進一步調查後,再開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談了一下後,打算繼續尋找線索。
拘留所會麵室,主角找梅世談話,但從她口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務所,發現牆上的畫不見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隻能拿其中一張作為法庭記錄。
在旅館給服務生看“DL6號事件•資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書。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麵前拿出DL6號事件資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書,用連哄帶勸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處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販賣情報來賺錢的“專家”。來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談了一番。發現他房間裏的那幅畫就是星影的那幅,還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書。但是他對事發當天夜晚的事閉口不談,聲稱警察局和檢察院都是他說了算。在和小中的(繪のこと)對話中、選(いい繪ですね)以外的選項。
現在去星影法律事務所可以碰到星影。雖然一開始他還是不想說,可當主角提及那幅畫時,他覺得隻能全盤托出了。原來,小中一直在幹威脅別人的營生,他的公司就在尋找人們的把柄。星影這15年裏一直付給他錢,就是因為《DL6號事件》。他之所以沒有接受真宵的辯護委托,果然是因為受到了小中的脅迫。星影告訴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掌握了法官、律師、檢察院長、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門要員們的把柄,可以隨便操縱他們。
主角還了解了《DL6號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個靈媒師的委托,就是所長的母親。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靈媒來進入殺人事件被害者,但失敗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詐。但是那事件至今沒有解決。星影受到脅迫,是因為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靈媒師,這是絕對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卻讓小中知道了。最後星影對主角說:好吧,你執意要和他鬥,就去綾裏事務所好好調查一下吧。因為千尋所長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會留下某些記錄的。
因此,主角立刻趕到律師事務所。調查文件架,發現三個文件。一一閱讀後,發現有一頁不知被誰拿走了。最後得到了“新聞記事”作為法庭記錄。然後把這個拿給小中看,小中竟然打電話給檢察院長,說要告發主角是殺死綾裏所長的罪犯,而且他要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並叫來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